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东方证券大厦 15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实际出席董事 1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文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 2023 年末总股本 8,496,645,292 股为基数,扣除截至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4,843,324 股后,向 2023 年度现金红利派
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人 民 币 1.50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1,269,270,295.20 元,占 2023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46.09%。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自营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 80%,自营非权益类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 400%,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在以上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投资规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待偿还余额的上限为等值人民币 230 亿元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
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发行本次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有效期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 A 股配股募集资金人民
币 12,633,542,792.38 元(含利息收入),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
币 11,567,000,176.00 元,2023 年使用人民币 1,066,542,616.38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
均已销户。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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