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中金公司和东方投行合称“保荐机构”)作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公司”)2022 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东方证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0 号)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票 1,502,907,061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14,593,736.0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567,218,157.94 元。上述配股
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报告号为德师报(验)字(22)第 00203 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累 计使用 配股 募集 资 金 人民币
12,633,542,792.38 元 ( 含 利 息 收 入 ) , 其 中 以 前 年 度 累 计 使 用 人 民 币
11,567,000,176.00 元,2023 年使用人民币 1,066,542,616.38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东方证券和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东方证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 A 股配股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户账号 币种 销户日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1050163360009015016 人民币 2023.11.03
司上海第二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6550078801600000452 人民币 2023.10.23
限公司外滩支行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配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公司计划按下列金额使用募集资金所得款项:
(1)不超过 60 亿元将用于支持投资银行业务发展;
(2)不超过 60 亿元将用于投入财富管理与证券金融业务发展;
(3)不超过 38 亿元将用于推进销售交易业务发展;
(4)不超过 10 亿元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配股说明书中的承诺
一致,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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