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8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经审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经审议《公司2018年1-6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18年1-6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其他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1-6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参会独立董事签字:
陈箭宇:
张永水:
童文光: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