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西安银行资讯
2024-04-29 19: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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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在独立董事对其独立性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对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西安银行现任独立董事共四名,分别是雎国余、廖志生、梁永明和李晓先生。经核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人员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均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公司任何管理职务,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履职的情况。

同时,根据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中雎国余和廖志生先生履职时间超过6年(雎国余先生已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但由于本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低于三分之一,雎国余先生的辞任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后生效),梁永明先生目前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家数超过3家。

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独立董事的市场遴选和资格核查工作,并将尽快对独立董事进行调整。同时,为保证董事会运行的有效性和连续性,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做好现任独立董事独立、审慎、充分履职的各项支撑和衔接工作。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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