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晚间,西安银行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廖志生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西安银行现任独立董事雎国余、廖志生截至2022年11月已连续任职满6年。其中,雎国余2023年3月向该行提交辞职报告,但该行至今未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廖志生明知连续任职已超6年,仍继续任职并领取津贴,至今未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