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2018-10-24 13:42:24 截至10月23日,杭州市财政局及财开集团分别增持公司普通股股份10,069,024股和900,000股。10月18日11:22曾经致电057185064656
杭州银行工作人员答复尚未开始增持!今天却突然宣布增持是否涉嫌窗口期增持呢? 【答】杭州银行: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经询问确认,我行董办工作人员近期在回答投资者关于大股东增持相关问题时均回答“我行大股东将切实履行承诺、严格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并未有“大股东尚未开始增持”的答复。本次我行披露《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进展的公告》系根据上交所第九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在大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过半时,对大股东实际增持情况进行的公告披露。经核查大股东增持的交易记录,我行大股东本次增持是在非窗口期进行的,未违反大股东不能在窗口期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2018-10-30 08:4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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