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8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2017年3月21日下发的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银
行”、“申请人”、“发行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70195号)(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申请人会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联席保荐机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简称“发行人律师”)等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贵会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中的内容相同。
一、重点问题
1、2016年 7月,申请人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净额71.29 亿元。2016年11
月,申请人公布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拟募资 2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请申请人说明本次发行方案推出时间距前募完成时间较为接近的原因,并请说明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融资规模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核查。
回复:
一、发行人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迫切性及必要性
(一)发行人资本充足率现状
发行人是2007年经中国银监会和江苏银监局批准,由江苏省内的原十家城
市商业银行通过合并重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主要通过利润留存、优化资本结构等方式累积资本。2011年3月,发行人向贵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59,750 万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发行后股本的 20%),2016年7月,在贵会的大力支持下,发行人成功发行115,445万股普通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后股本的10%),募集资金净额71.29亿元,补充了核心一级资本。上市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盈利能力稳步提高。
2016 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835.22 亿元,较年初增加
181.68 亿元;一级资本净额836.01 亿元,较年初增加 182.33亿元;资本净额
1,066.81亿元,较年初增加188.99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01%,较年初增
加0.42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9.02%,较年初增加0.42个百分点;资本充
足率11.51%,较年初下降0.03个百分点。发行人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计算的资本构成及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千元) 83,522,346 65,354,464
其他一级资本(千元) 78,440 13,401
一级资本净额(千元) 83,600,786 65,367,865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二级资本(千元) 23,080,083 22,414,351
资本净额(千元) 106,680,869 87,782,216
风险加权资本(千元) 927,193,262 760,506,09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01 8.59
一级资本充足率(%) 9.02 8.60
资本充足率(%) 11.51 11.54
目前,发行人仍然面临紧资本约束,未来仍需要持续补充各层级资本才能满足发展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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