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银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无锡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于2018年1月4日对无锡银行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2018年1月4日对无锡银行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周子昊、王呈宇。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无锡银行的实际情况,查看了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查阅、收集了无锡银行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无锡银行2018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获取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
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完成之日,无锡银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成员取得了无锡银行2018年以来对外公开披露文件、投资者调研纪录、内幕知情人登记名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协议、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业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访谈。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完成之日,无锡银行能够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银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完成之日,无锡银行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无锡银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依赖主要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专户监管协议、资金划转凭证、银行对账单,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对公司财务人员和审计会计师进行访谈,同时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支取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经核查,无锡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净额为789,317,793.32元,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89,317,793.32元,募集资金已在2016年度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无锡银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万元,净额为295,552.10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可转债转股后全部用于补充无锡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549,000元可转债已转换成无锡银行股票。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完成之日,无锡银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劵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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