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2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18-004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查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无法从上游 LNG 价格上涨中受益,若公司不能申请到相应的政府补贴,将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按照市场价格采购液化天然气(LNG)作为城市燃气供应的应急辅助气源。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液化天然气(LNG)采购量约占整体采购量的 9%;因上游管道天然气供应紧张,无法满足需要,按照国家及省、市政府要求,公司组织采购1072万方液化天然气(LNG)补充城市管网,供销价格倒挂1.81元/立方米(含税)。
●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换手率较高,市盈率显着高于燃气行业市盈率水
平,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证监会行业市盈率数据,截至2018年1月16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A股全市场行业市盈率显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静态市盈率为29.77,滚动市盈率为 34.07;本公司静态市盈率为 269.01,滚动市盈率为 223.09;公司市盈率水平已显着高于燃气行业市盈率。公司从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16日累计达14个涨停板,累计涨幅293.31%;公司股票换手率较高,从2017年12月14日至2018年1月16日累计换手率达910.91%,平均换手率达43.38%。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A股股票价格自2017
年 12月 14 日至今涨幅较大,并关注到有媒体就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报道。公司股票自
2018年1月17日起停牌核查。此后,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核查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18]0086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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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对公司核查工作提出了要求,监管工作函主要主要内容:1、请公司核查天然气价格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向市场进一步说明公司不从事天然气生产业务,无法从上游天然气价格上涨中直接受益,相关成本甚至可能增加的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2、请公司结合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在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基础上,核查公司及股票交易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并充分揭示;3、请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4、请公司核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根据媒体关注事项和上交所核查要求进行了核查,有关核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公司主营天然气销售业务,上游天然气价格上涨可能增加本公司成本。请公司核查天然气价格变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向市场进一步说明公司不从事天然气生产业务,无法从上游天然气价格上涨中直接受益,相关成本甚至可能增加的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1、公司主营业务为城市燃气,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送、生产供应、服务;城市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未涉及上游天然气矿产开采和液化天然气(LNG)生产业务。
2、公司采购的天然气气源主要是管道天然气,以及部分液化天然气(LNG)作为应急辅助气源。管道天然气采购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和贵州省发改委文件制定,销售价格由各地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贵州省相关天然气价格政策的有关规定,管道天然气价格变动实行联动机制。自2017年12月以来,上下游管道天然气价格暂未作调整,目前对公司管道天然气采购成本和经营业绩暂无影响。
3、公司按照市场价格采购液化天然气(LNG)作为城市燃气供应的应急辅助气源。
公司按照市场价格采购液化天然气(LNG)作为城市燃气供应的应急辅助气源,从2017年
11月22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液化天然气(LNG)采购量约占整体采购量的9%;
因上游管道天然气供应紧张,无法满足需要,按照国家及省、市政府要求,公司组织采购1072万方液化天然气(LNG)补充城市管网,用于保障城市用户用气,供销价格倒挂1.81元/立方米(含税),该部分供气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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