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4-014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50,002,0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0.3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1,400,072.40 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50,371,075.57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5,333,968.01 元。截至2023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1,358,637,627.45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69,309,616.89 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755,130,204.92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52,345,960.31 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稳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50,002,0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1,400,072.40 元
(含税),占 2023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5,333,968.01 元的 91.32%;
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087,762.78 元之比为 53.02%。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
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所处行业情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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