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64号文核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3年期,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含30亿元)。发行价格100元/张,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2月19日结束,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共同协商,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3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45%。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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