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600897 证券简称:厦门空港 公告编号:临2019-00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无影响,涉及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调整。
一、概述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明确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通知规定的起始日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2、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的格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均无影响,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2、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203,740.31元,调减2017年度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72,187.00元、31,553.31元;调增2017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500,000.00元,调减2017年度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500,000.00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相关事项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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