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福建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并公开募股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158163213A。本公司注册地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高崎。本公司初始注册资本 8,100 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6]23 号”批复,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2,700 万股。之后,经历次送、转、配及股权分置改革后,本公司现有股本为 41,693.40万股(元),其中:厦门翔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8,350 万股,占股份总额的 68%;社会公众股 13,343.40 万股,占股份总额的 32%。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有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审计部、安全质量部(保卫部)、消防救援部、运行指挥中心(航务管理部)、建设管理部、安检护卫部、地勤分公司、候管分公司、货站分公司等部门。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属机场及航空运输辅助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1)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及旅客提供地面保障服务;(2)出租和管理候机楼内航空营业场所、商业场所和办公场所;(3)物业服务;(4)航空信息服务。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4 月 29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余额占合并财务报表应收账
款余额的 1%以上,且金额大于 300 万元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 单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占合并财务报表
额重要的 应收款项余额的 1%以上,且金额大于 300 万元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单项应收款项核销金额占合并财务报表应收款项余额的
1%以上,且金额大于 3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预算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 0.5%的项目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应付账款 账龄超过 1 年的应付账款中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余额 5%
以上的应付账款项目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非全资子公司收入金额占合并报表收入 5%以上或其总资
产金额占合并报表总资产 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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