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空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厦门空港资讯
2024-04-29 22: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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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5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友梅先生、刘鹭华先生及董事蒋中祥先生3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陈友梅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7个议案。具体会议召开情况详见下表: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支付审计费用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会2023年度第一 2023年3月31日 的议案》等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次会议 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3年度第二 2023年4月20日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3年度第三 2023年8月18日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3年10 月23

会2023年度第四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次会议 日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一)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的审计工作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总结,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因此,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年报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工作前通过会议方式听取了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外部审计机构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进程,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的时间安排如期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审计委员会向会计师事务所了解的审计情况及公司管理层汇报的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全体委员再次审阅了审计报告及经审计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同意将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为更好地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执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内审制度,要求公司按照既定的内审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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