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9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
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1 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其中,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 9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3.80 万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2023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2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就独立性、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各方责任及舞弊风险沟通、审计范围及覆盖程度、预审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完成阶段的沟通,就审计中发现的重要事项及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控报告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 1 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同时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审
计委员会作用,对信永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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