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8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证券代码:60089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日股份”、“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为 2,579.00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5,994.6895 万股的 3.00%。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为1,160.55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5,994.6895 万股的1.3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股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为1,418.4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85,994.6895 万股的1.6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
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均累计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行权登记或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40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为 4.44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行权
登记或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
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六、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 347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
和核心骨干。不含广日股份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
行权的比例分别为 1/3、1/3、1/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各为 1/3、1/3、1/3。
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 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期
以 2020 年-2022 年三年扣非后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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