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2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O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目 录
股东大会会序
审议议案
1.《关于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2.《关于2018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5.《关于申请2019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序
会议主持人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一、议案审议
二、回答股东提问、听取股东对议案审议的意见
三、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并统计网上表决情况后发布表决结果(由律师、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组成的表决统计小组进行统计、发布)
四、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五、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六、宣布会议结束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公司拟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优惠及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7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宁福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2.结算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4.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原则
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应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同时,也应不低于同期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同时,也应不高于同期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
(三)交易额度
存款服务: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贷款服务: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四)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的业务操作应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与公司达成的协议的规定。
2.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签署协议或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和)商业利益上的冲突。
3.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在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和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航发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因各种原因不能支付公司及子公司的存款,公司及子公司有权从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已经
议;如因中国航发财务公司过错发生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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