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92:大晟文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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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6 20: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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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7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董事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原独立董事何素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陈建根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独立董事陈建根、李天明,董事冯跃共三人组成,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陈建根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程序都符合上市监管的相关规定,且都制作了会议记录并签名保存,具体会议时间和议题如下:



(一)2017年第一次会议



2017年1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就2016年年报初步审计结果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会议中,审计委员会对2016年年报初步审计的结果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对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二)2017年第二次会议



2017年4月,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2017年第三次会议



2017年6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2017年第四次会议



2017年8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2017年第五次会议



2017年10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以下为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7年6月,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并拥有丰富的影视及游戏行业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经审计委员会讨论,现向董事会及监事会提议,建议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积极督促,充分交流和沟通。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



2017年度,我们就2017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实施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当局的要求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17年度,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相应职责,切实有效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



2018年度,我们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指引,进一步规范运作,发挥专业水平,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的完善治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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