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股
份”或“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各职能部门(以
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
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包括以下五项基本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
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遵循以下六个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内部控制应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并涵盖内部控制五项要素。
(三)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针对重要业务单位、重要业务领域或环节,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权责分配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行效率。
(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情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改进与完善。
(六)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组织由内部控制决策机构、内部控制执行机构和
内部控制监督机构三个层面的组织机构组成。
第八条 董事会是内部控制的决策机构,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实
施和监督评价。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职责主要为:
(一)建立健全公司及各单位的内部控制组织机构,监督其设立与运行情况;
(二)批准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规划和内部控制年度实施方案;
(三)批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四)依据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与缺陷整改方案,认定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并批准重大缺陷整改方案;
(五)批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及时知悉公司的重大风险及应对情况;
(七)决策公司内部控制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管理层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和监
督评价进行监督;审阅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其内部控制的职责主要
为:
(一)审核内部控制缺陷汇总表与缺陷整改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四)协调内部控制审计相关事宜,并与外部审计师就审计结论进行沟通;
(五)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内部控制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内部控制建立健
全、有效实施和监督评价的专业机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担任副组长,公司各分管领导、子公司厦门宏发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及其各子公司总经理、审计经理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在董事会授权下负责以下事宜:
(一)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总体规划、内部控制年度实施方案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二)内部控制有效实施:监督内部控制总体规划、内部控制年度实施方案和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的落实;监督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有效实施及后续修订;批准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报告;审议决定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三)内部控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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