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杉杉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杉杉股份资讯
2024-05-10 19: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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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13: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8层会议室。
三、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向大会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二) 会议审议议案

1、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10、《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12、关于修订《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 听取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四) 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五) 大会议案表决

(六) 监事会召集人宣布表决结果

(七) 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决议

(八) 大会律师见证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更正版)——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部分。

请各位股东审议后表决。


议案二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分别简称“《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监事林飞波女士、洪志波女士和徐超女士组
成,其中林飞波女士为本届监事会召集人、职工代表监事。

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
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洪志波女士、徐超女士)的议案。此前公司职工代表已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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