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5
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渤海华美八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渤海华美八期”)持有长春市联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春联鑫”)99.99%的股权,吉林省耀禾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
林耀禾”) 持有长春联鑫0.01%的股权,两者合计持有长春联鑫100.00%
的股权。渤海华美八期、吉林耀禾有意向上海广泽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转让其等合计持有的长春联鑫100.00%的股权,
公司有意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渤海华美八期、吉林耀禾合计持有的长春
联鑫100.00%的股权,最终实际转让及受让股权比例将根据各方谈判结
果以最终交易文件的约定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在交易完
成后将拥有对长春联鑫的控制权。2018年9月14日,公司与渤海华美
八期、吉林耀禾签署了《关于长春市联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意向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为基于各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
的意向性约定,协议约定的具体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尚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沟通,交易方案细节尚未最终确定,具
体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履行必要的相关内部决策、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的
关联交易;若交易成功,本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渤海华美八期、吉林耀禾有意向公司转让其等合计持有的长春联鑫100.00%的股权,公司亦有意以支付现金方式受让渤海华美八期、吉林耀禾合计持有的长春联鑫100.00%的股权。最终实际收购比例根据各方谈判结果并以最终交易文件约定为准,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拥有对长春联鑫的控制权。2018年9月14日,公司与渤海华美八期、吉林耀禾签订了《协议》。
鉴于公司董事任松先生担任渤海华美八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本次交易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规定的关联交易。
若交易成功,本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渤海华美八期、吉林耀禾,渤海华美八期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企业名称 渤海华美八期(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20X29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渤海华美瑞拉(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诸晨刚)
成立日期 2016年3月28日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华申路198号1幢楼五层F-39
室
经营范围 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吉林耀禾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公司名称 吉林省耀禾经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6598842586B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董秀兰
成立日期 2012年9月3日
注册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大禹华邦D12-105
经营范围 日用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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