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8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8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
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2.8 亿元、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00 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2,000万元股权追加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且将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亿元股权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42,049 万元的价格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对本公司的 42,049 万元的债权及债务重组提供第一顺位质押担
保。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1,393,660万元,占公司 2016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97.1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8亿元、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医药投资有限公司2,000万元股权追加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且将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亿元股权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为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42,049万元的价格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转让对本公司的42,049万元的债权及债务重组提供第一顺位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
1,393,66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7.1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除水泥预制构件)制造;建筑骨料、石灰石、水泥混凝土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16年 12月 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5,457,217,638.91元,总负债为 3,734,894,007.12元,净资产为
1,722,323,631.79 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1,075,328,682.44 元,净
利润 63,653,208.76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17年 9月 30
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60,933,861.48元,总负债为
3,497,864,205.78 元,净资产为 1,763,069,655.70元,2017年 1-9月
实现营业收入 1,082,590,348.24元,净利润 40,746,023.91 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大经路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16年 12月 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
为 2,179,388,137.85 元,总负债为 1,770,022,825.70 元,净资产为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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