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80:博瑞传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博瑞传播资讯
2019-04-25 20:3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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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6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我们对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事项、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计划事项

基于独立的立场,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9年度计划》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回避了表决;交易内容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对
部分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终止确认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对部分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予以执行,在所有重大决策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全面、客观和真实的。

五、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认为聘请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制定《公司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意见

公司充分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制定的《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或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事项

就提名张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事项,我们认为:1、本次提名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本次被提名的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且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同意将张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根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和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我们就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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