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80:博瑞传播独立董事2018年年度述职报告
博瑞传播资讯
2019-04-25 2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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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6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年度述职报告

2018年度,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谨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邹宏元男63岁,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国金系、金融学院教授,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乐山市商业银行外部监事,《国际金融研究》杂志审稿人。

刘梓良男64岁,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丝路知识经济发展研究院(筹)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委,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兼职教授。

专业教授,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8年度,我们认真参与公司董事会各项会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姓名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邹宏元 16 16 0 0

刘梓良 16 16 0 0

刘阳 16 15 1 0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相关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前或召开后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见面,就会议议案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其他事项进行沟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全年我们共出具了9份(合计14项)的独立意见。在与公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现金分红等重要事项,认真审核并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独立明确判断。

(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8年3月6日停牌,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成都传媒集团持有的成都传媒集团现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成都公交传媒有限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对本次交易全部议案进行了初审,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评估的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后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从根本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形成的决议

2018年10月31日,本次交易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2018年第53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通过,公司高度重视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经审慎分析、深入研判,认为本次重组是公司及关联方成都传媒集团全面贯彻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拟继续推进本次交易。我们对拟提交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事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经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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