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7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花生物”或“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独立业务部门负责人、核心业务骨干。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业务部门负责人、核心业务骨干,总人数不超过245人,其中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9人,该等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以上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上限不超过25,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25,000万份,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梅花生物股票。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及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受让标的股票的价格为公司股票市价。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上限25,000万元,假定以公司2024年1月16日的收盘价10.15元/股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平均买入价格测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上限为2,463.0541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股本总数为2,943,426,102股)的0.84%。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及实际购买价格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及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存续期届满后继续展期的决策程序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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