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公司章程
远东股份资讯
2023-12-28 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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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29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第五章 董事会 ...... 17
第六章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2
第七章 监事会 ...... 2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2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2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1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 ...... 31
第十二章 附则 ...... 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5)2号文件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630000100009098。

第三条 公司于1995年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15,000,000股,于1995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95年1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以公积金按10:10比例转增股本60,000,000股,其中社会公众股15,000,000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远东股份。英文名称:Far East
Smarter Energy Co.,Ltd (简称 FAR EAST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7号创新创业大厦12楼1202-8室,邮政编码:
8100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19,352,746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资深副总经理/资深副总裁/资深

财务总监、高级副总经理/高级副总裁/高级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造价值,服务社会。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技术、产品与服务及其互联网、
物联网应用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项目规划设计、投资建设及能效管理与服务;从事工业用材料、电工器材、电工设备、电线电缆、电线电缆设备及附件、输配变电设备、金具、
树脂复合材料、合成纤维、铜箔、工程设备及材料、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
电子产品、电力监控通讯装置与自动化系统软硬件产品、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锂离子储能电池
(组)、新型电池、电芯、电池材料、电动车辆、电动自行车、环卫专用设备的制造与销售;驱动控制技术研发及其产品的制造与销售;金属材料、塑料粒子、建筑材料、智能装备的销售;智慧能源和智慧城市工程总承包及进出口贸易;仓储物流(不含运输、不含危险品)及上述业务咨询服务;商务及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公共关系策划及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人才咨询服务(不得从事人才中介、职业中介);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以上咨询均除经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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