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远东股份资讯
2023-11-24 17: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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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本保荐人”)接受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远东股份”)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

本保荐人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目录


目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3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3
三、发行人情况...... 4 四、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
况说明...... 7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7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9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0
一、推荐结论...... 10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10 三、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明

......11 四、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 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规定的发行条件的说
明...... 12
五、保荐人对发行人主要风险及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16
六、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2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指派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陈胜安和唐品。

保荐代表人陈胜安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陈胜安,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律师、注册税务师,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董事。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盛航股份(001205.SZ)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淳中科技(603516.SH)主板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星期六(002291.SZ)主板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除元隆雅图(002878.SZ)主板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外,目前无其他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签署的已申报在审企业。

保荐代表人唐品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唐品,保荐代表人,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海辰药业(300584.SZ)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盛航股份(001205.SZ)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淳中科技(603516.SH)主板 2019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星期六(002291.SZ)主板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鹏鹞环保(300664.SZ)创业板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除元隆雅图(002878.SZ)主板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外,目前无其他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签署的已申报在审企业。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一)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为刘扬。

项目协办人刘扬的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刘扬,注册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鹏鹞环保(300664.SZ)创业板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为:于杰、蔡巍、张凌骅、郑丞平、陈俊杰。
三、发行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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