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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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21: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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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9


股票简称:梅雁吉祥 证券编码:600868 编号:2023-015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会
并参与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志远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
状态等因素,兼顾了合理回报股东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子公司广州国测规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严格执行,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同时,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各项法人治理活动、生产经营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能够有效控制内外部风险。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第七次全面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
实、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均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保留意见的实际情况。监事会提请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予以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早日消除保留意见事项,尽力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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