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原则,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毕焱女士、徐岱女士、徐力女士及董事冷春生先生、李佳鸿先生5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毕焱女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推选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2023年9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于2023年9日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毕焱女士、徐岱女士、徐力女士及董事李佳鸿先生、王玮先生5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毕焱女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召集人毕焱女士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并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为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的审议开展工作并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2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审议公司2022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公司的财务决算报告能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资产质量,并形成了书面意见。
(二)2023 年 4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
审阅了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与会委员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经过恰当的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报告初稿,对公司财务报告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了明确的审议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建议均与公司管理层达成一致。本委员会同意审计报告初稿,并敦促年审注册会计师进一步复核后在审计计划规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3 年 4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决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 2022 年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2023年4月2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核。
(五)2023 年 8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核。
(六)2023年10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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