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5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主体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规定及《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的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外公布。
3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概 况 本期债券概况
表1: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发债主体概况 基本条款
公司是1993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债券品种 可续期公司债券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1994 发行主体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3月,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债券名称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A股)5,000万股,同年5月20日“内蒙华电” 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
股票(股票代码:60086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亿元),拟分期发行并且引入基础发行规模
发行规模 和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期发行为本次债券的
交易,公司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家上市公司,控 首期发行,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
股股东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 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年电力体制改革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方联合 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电力”)。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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