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7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18)证审字第0201001-3号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华电”)的委托,审计了内蒙华电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17年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17年的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18)证审字第02010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内蒙华电相关制度的要求对会计政策变更在经批准审核后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内蒙华电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就内蒙华电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出具专项说明。我们对专项说明执行的主要审核程序与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一并执行。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内容及审批程序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执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对公司目前财务报表数据有影响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规范
了政府补助确认、计量和列报。与内蒙华电相关的主要变动为将与日常活动相关,原在“营业外收入”下的政府补助转出单独列报为“其他收益”。
2、《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2017年12月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要求,内蒙华电将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原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列报的项目,由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
(三)审批程序
内蒙华电于2018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
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政府补助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调整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对财务报表格式修改的通知需对比较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的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 准则名称 报表项目 本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上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金额 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其他收益 40,108,177.12
——政府补助》 营业外收入 -40,108,177.12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资产处置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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