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2日,上交所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06年12月至2023年6月,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代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工作人员发放薪酬约2926万元;2022年5月至2023年6月,向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中心人员发放薪酬约585万元。相关行为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金额合计约3511万元,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全部归还,公司未按相关规定对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高原予以通报批评。
2023年1至6月份,内蒙华电的营业收入构成为:电力生产业占比85.66%,煤炭占比11.69%,热力占比2.54%。
内蒙华电的董事长是高原,男,52岁,学历背景为硕士;总经理是王珍瑞,男,41岁,学历背景为硕士。
截至发稿,内蒙华电市值为25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