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高科”或“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中航高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发行及变动情况
(一)限售股发行情况
2015年11月3日,中航高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98号),批准公司向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行264,202,196股股份、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发行101,872,396股股份、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院发行46,723,848股股份、向中航高科智能测控有限公司发行766,884股股份、向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发行766,884股股份、向北京市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发行62,298,465股股份、向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89,709,79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8,780,156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年12月15日,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手续,并已取得新增
股份登记情况的书面证明。
(二)限售股锁定情况
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及其股份认购数量和锁定期情况如下表所示: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对象、配售股数及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 占公司发行后 限售期
(股) 总股本比例 (月)
1 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64,202,196 18.97% 36
2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 101,872,396 7.31% 36
空材料研究院
3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 46,723,848 3.35% 36
空制造工程研究所
4 中航高科智能测控有限公司 766,884 0.06% 36
5 中国航空器材集团公司 766,884 0.06% 12
6 北京市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62,298,465 4.47% 12
7 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 89,709,790 6.44% 12
限合伙)
合计 566,340,463 40.65% -
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配售股数及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 占公司发行后总 限售期
(股) 股本比例 (月)
1 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80,735,285 12.97% 36
2 北京艾克天晟股权投资中心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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