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鲁桂华)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人力”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独立、客观和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鲁桂华先生,1968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
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会计学)专业,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独立、客观和公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在报告期内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会议总 实际出席 会议总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鲁桂华 8 8 3 3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计主持召开 10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计出席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期间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经营任务完成情况及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有关条款对公司管理层等下属实行经济奖惩的规定,审阅了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和董监高考核薪酬发放事项,切实履行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共计出席 2 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期间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提出建议,并进行审查。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将根据《独董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督
促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相关制度,并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行使《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并未行使《独董办法》赋予的特别职权。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未出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在生产经营上,本人重点了解公司业务状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在发表独立意见时,本人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参与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在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上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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