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末,宁波中百(600857)收到证监会的处罚事先告知书,历时1年半的调查终于有了结果:宁波中百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责令宁波中百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高管龚东升和胡慷给予警告罚款并分别对其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同时对在年报上签字的23名董监高均处以3万~5万元的罚款。
宁波中百因前任董事长违规签下的《担保函》,不仅招致了证监会的惩罚,更令上市公司发愁的,因仲裁裁定宁波中百承担债务,巨额担保将直接影响公司2017年度的业绩。公司在业绩预告中,已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
财源在线律师团队认为,在这场风波中,最无辜的当属不知情投资者,参考以往信息披露违规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如证监会以虚假陈述为由对宁波中百予以处罚,因宁波中百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向宁波中百提起索赔。
索赔条件: 2013年4月19日-2016年4月18日期间买入宁波中百,且在2016年4月18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索赔。
内控被爆出多次违规纪律
2016年4月20日,宁波中百发布《关于有关事项说明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称,收到中建四局和中建四局委托广东信桥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律师函》。
2016年4月,担保一事被公布以后,有媒体统计,以龚东升为被告的民事判决、裁定已多达四十余起。其掌控的天津九策投资涉及各类诉讼十余起,累计涉及资金高达10余亿元,其中不乏大量的民间借贷纠纷事项。在多起诉讼中,身为被告的龚东升及天津九策投资等并未作答辩,也未提交证据,经原审法院合法传唤,也未到庭参加诉讼。不排除龚东升目前已经处于“失联”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