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市北科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同意将《关于同意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北京市北科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北科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公司”)的全部股权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集中核心主业发展资源。
2、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严格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北科公司的全部股权。
独立董事:岳成 方滨兴 宗文龙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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