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4-075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或“本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12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强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前期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增加向关联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额度 8,000 万元,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从原预计交易额度 136,276 万元调增至 144,276 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否决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 2024-076 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同意修订《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对部分条款的描述进行调整。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否决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在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2024 年 12 月修订)》。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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