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海通证券关于10亿美元的有担保中期票据于2027年到期的人民币35亿元3.30厘息的担保票据之刊发发售通函及定价补充文件
海通证券资讯
2024-03-04 18: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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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0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及本公告所述的上市文件乃按上市規則(定義見下文)規定刊發,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出售任何證券的要約或招攬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本公告及本公告所述任何內容(包括上市文件)並非任何合同或承諾的依據。為免生疑,刊發本公告及本公告所述的上市文件不應被視為就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而言根據發行人及擔保人(各自之定義見下文)或其代表刊發的售股章程提出的證券發售要約,亦不構成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所指其中載有向公眾人士發出邀請以訂立或發出要約以訂立有關收購、出售、認購或承銷證券的協議的廣告、邀請或文件。
本公告所載之材料並非供直接或間接地發往美國或在美國境內流傳。本公告並不構成或成為於美國購買或認購證券之任何要約或招攬之一部分。票據(定義見下文)概無及將不會按照經修訂的 1933 年美國證券法(「美國證券法」)或向美國任何州份的證券監管機構登記,亦不得在美國境內 或 向 美 國 人 士( 其 定 義 見 美 國 證 券 法 項 下 S 規 例 )或 為 美 國 人 士 的 利 益 招 售 或 出 售 , 惟 獲 豁 免或毋須遵守美國證券法或地方證券法登記規定的交易除外。
香港投資者謹請注意:發行人及擔保人確認票據擬僅供專業投資者(定義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37章)購買,並已按此基礎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因此,發行人及擔保人確認票據不適合作為香港零售投資者之投資。投資者應審慎考慮所涉及的風險。
刊發發售通函及定價補充文件

Haitong International Finance Holdings Limited

(「發行人」)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1,000,000,000 美元的有擔保中期票據計劃(「該計劃」)下發行

於2027年到期的人民幣3,500,000,000元3.30厘息的擔保票據

(股份代號:84490)

(「票據」)



(「擔保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聯合交易所股份代號:6837;上海證券交易所股份代號:600837)

無條件及不可撤回地提供擔保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 則」)第37.39A條刊發。
請參閱本公告隨附有關該計劃的日期為2023年4月26日的發售通函(「發售通函」) 及有關票據的日期為2024年2月22日的定價補充文件(「定價補充文件」)(合稱「上 市文件」,及各為「上市文件」)。誠如上市文件所披露,票據擬僅供專業投資者(定義見上市規則第 37 章)購買,並已按此基礎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上市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管轄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 通告、通函、宣傳冊或廣告,且並非向公眾人士發出邀請以就認購或購買任何證 券作出要約,亦非供傳閱以邀請公眾人士就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作出要約。

2024年3月4日
於本公告日期,發行人之董事為張少華先生及孫彤先生。
於本公告日期,擔保人執行董事為周杰先生及李軍先生;擔保人非執行董事為屠 旋旋先生、石磊先生、肖荷花女士及許建國先生;及擔保人獨立非執行董事為周 宇先生、范仁達先生、毛付根先生及毛惠剛先生。
* 僅供識別


目錄

日期為2023年4月26日的發售通函
日期為2024年2月22日的定價補充文件


IMPORTANT NOTICE

NOT FOR DISTRIBUTION TO ANY PERSON OR ADDR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OR TO ANY
U.S. PERSON OR ANY PERSON ACTING FOR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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