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9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对公司《关于提名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审议,该议案经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占有效表决票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5月17日任职期限届满,公司已选举产生第九
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应成立新一届经理层经营班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推荐,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费屹立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沈伟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樊正官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沈伟荣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祖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龚忠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薛群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邹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新一届经理层经营班子任期为三年,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21年5月17日止。
我们认为:前述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进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故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前述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晖明、刘涛、蒋春
二○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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