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特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公司金融部律师
上市公司利用重组并购信息推动股价上涨并非新鲜事,但用自己资金参与炒股的,却并不多见。上海界龙集团就是这么做的。界龙集团为界龙实业(600386,SH)大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69亿股,占比为25.89%,费钧德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2015年6月份,界龙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在提前获知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动用集团资金买入上市公司股票。。
2015 年6月份及7月份,界龙集团董事长、界龙实业(以下简称界龙实业,公司第一大股东为界龙集团)实际控制人费钧德,从其他渠道得知李某芬要转让其实际持有的上海伊诺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伊诺尔防伪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伊诺尔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诺尔)股权的事项,联系印刷协会秘书长商讨购买股权事宜。当年11月份,李某芬主动联系费钧德,称愿意和界龙实业商谈股权转事项,之后双方进行了初步接触。
2016年1月6日,伊诺尔方李某芬、李某华、杨某同界龙实业方费钧德、费屹立、楼某良、薛某及海通证券顾某、张某慧在界龙实业会面,各方就受让价格初步达成一致,并确定由界龙实业聘请中介机构对伊诺尔进行尽职调查。3 月初,尽职调查结束。 此后,界龙实业同伊诺尔开始就具体的交易价格和条款进行谈判,并在3月21日收盘后,界龙实业申请停牌。
3月26日,界龙实业发布《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多个公告,披露了界龙实业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伊诺尔的预案。费钧德、费屹立作为界龙集团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总经理,是内幕信息所涉收购事项的主要决策者、推动者,全程参与收购事项,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的形成不晚于2016 年 1月6日,公开于2016年3月26日。
而在上述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界龙集团通过自有证券账户于2016年1月27日至2月15日累计买入“界龙实业”股票102万股,通过“费某娟”证券账户于2016年1月27日至29日累计买入“界龙实业”股票111万股。截至证监局调查,界龙集团自有账户买入的自家上市公司股票尚未卖出,通过“费某娟”账户买入的股票已于2016年9月21日至30日全部卖出,累计获利577万元。
对于上述内幕交易,证监局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577万元,并处以罚款1731万元;对费钧德、费屹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