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董秘您好,公司近期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回答投资者问题,对公司业务方向的回复均以”按既定战略有序推进“为口径,在1月4日公司公告向一持股为34%的子公司提供借款11亿元,根据公告该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仅九千余元,那么将公司货币资金的20%投向未控股房地产公司,是否仍然属于公司既定战略?谢谢关注,感谢董事长带领的高管团队对公司的巨大贡献。 【答】
东方明珠:投资者您好:1、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涉及的地产项目为公司旗下原有子公司正常经营项目,与公司整体战略并未冲突;2、参股公司所有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股东借款公平对等;3、您所述货币资金相关数据有误,请您以公告数据为准。请您正确解读相关公告,谢谢。¶¶2021-01-22 18: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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