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0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
要求,作为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落实。现就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总额为零。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将或有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水平。
特此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聂丽洁、员玉玲、郝士锋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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