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根据证劵法规定. 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问】请问根据证劵法规定. 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请问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有和不同.谢谢 【答】*ST宏盛: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2017-12-12 16:0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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