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7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工机械
(焦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焦作”)拟与厦门国贸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新能源”)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厦
工焦作提供厂区房屋屋顶,由国贸新能源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站;厦工焦
作使用该光伏发电,按电网同期同时段实际电度电价的 8 折优惠和国贸
新能源结算;项目运营期为 25 年,预计共需向国贸新能源支付电费约
6,500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自 2023 年 6 月 13 日股东大会后,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
及本次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约定的期限较长,可能因政策法规、内外部环境、企业经营管
理、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影响协议的履行及预期效益的实现。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顺应绿色低碳发展趋势,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工焦作拟与国贸新能源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由厦工焦作提供位于河南省焦作市的厂区房屋屋顶,国贸新能源负责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厦工焦作使用该光伏发电站提供的电量,按电网同期同时段实际电度电价的 8 折优惠。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12 个月,项目运营期为 25 年。
按国家电网价格 8 折优惠后的电价 0.78 元/度测算,该光伏发电站建成后,
厦工焦作需向国贸新能源支付电费约 260 万元/年,25 年运营期共需支付电费约6,500 万元,总共可节约电费约 1,625 万元。(实际电费及节约电费以实际用电量、各时段优惠电价结算的为准)
国贸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的情况
自 2023 年 6 月 13 日股东大会后,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及本
次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国贸新能源系公司控股股东海翼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的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名称:厦门国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W1CT70W
3.成立时间:2022 年 07 月 18 日
4.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668 号海翼大厦 B 栋 1301 室
5.法定代表人:陈纯
6.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7.股东:海翼集团(直接与间接持股合计 100%)。
8.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等。
9.经查询,国贸新能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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