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04-1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董事顾建国、高海建、董元篪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董事会议。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三、董事长报告
四、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五、董事会报告
六、监事会报告
七、公司治理结构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九、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十一、重要事项
十二、财务报告
十三、有关资料及备查文件目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目前是中国最大钢铁生产和销售商之一。生产过程主要有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本公司的钢铁产品主要是钢材。大致可分为型钢、线材、中厚板及火车车轮轮箍四大类,品种繁多,规格齐全,适用于多种用途。其中90%左右在国内市场销售。本公司亦有少部分生铁、钢坯及焦化副产品等销售。
本集团钢材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3%、钢材业务利润占主营业务利润的89%,其他产品包括焦化副产品、气体产品、废钢铁等收入及利润分别占7%及10%。钢材的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分别为8,848 百万元及7,638 百万元,毛利率为13.68%。2001 年本集团钢材产品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约3%。钢材销售收入的地区构成为:安徽35%,江苏12%,上海9%,浙江9%,中国其他省份27%,出口8%。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本集团”)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及构成(单位:人民币千元)
利润总额 297,131
净利润 208,39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注一) 203,454
主营业务利润 1,281,847
其他业务利润 16,879
营业利润 587,760
投资收益 670
补贴收入 4,942
营业外收支净额 (296,2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8,8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257,456
注一:扣除的项目是补贴收入,涉及人民币4,942 千元。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间差异
2、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之重大差异对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总结如下:
净利润差异 截止12 月31 日止年度
附注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已于上年度披露的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的会计报表之净利润 -
追溯调整
按实际发生数调整炉衬修理费 (iii) -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净利润
(2000 年:重报) 152,281
加:
摊销递延职工费用 (i) 17,600
提取职工住房补贴
在职职工 (ii) 34,887
离退休职工 (ii) -
发生之炉衬修理费 (iii) 9,119
减:
预提之炉衬修理费 (iii) (5,491)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之
净利润 208,396
净利润差异
2000年
人民币千元
已于上年度披露的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的会计报表之净利润 102,301
追溯调整
按实际发生数调整炉衬修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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