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09-0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不含附属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8月31日在马钢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朱昌逑先生委托顾建国先生代为出席并按其本人的意见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顾建国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选举顾建国先生为本届董事会董事长、顾章根先生为副董事长;该两位董事为授权代表,作为公司与香港联交所的联系人。
2、改选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选举程绍秀女士、吴君年先生、施建军先生、陈旭升先生为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成员,委任程绍秀女士为主席,苏鉴钢先生为审核(审计)委员会秘书。
3、聘任朱昌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4、根据朱昌逑先生的提名,聘任苏鉴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聘任高海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惠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施雄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亓四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惠志刚先生、施雄梁先生和亓四华先生的简历附后)
5、聘任苏鉴钢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6、审议通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议案。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惠志刚先生、施雄梁先生和亓四华先生的简历
惠志刚先生,48岁,高级工程师,1999年8月出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6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施雄梁先生,49岁,高级工程师,1999年8月出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2001年6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亓四华先生,42岁,博士,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精密机械与精密仪器系副教授。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2年8月31日(星期六)上午9时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2号马钢宾馆召开了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数为563,706.5663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7.32%,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主席为本公司董事长顾建国。
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以下决议:
1、批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563,706.5663万股赞成,占有效投票数的100%。
2、选举顾建国、顾章根、朱昌逑、施兆贵、王让民、赵建明、苏鉴钢、高海建、程绍秀、吴君年、施建军、陈旭升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程绍秀、吴君年、施建军、陈旭升为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规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每位董事候选人均有563,706.5663万股赞成,占有效投票数的100%。
3、选举高晋生、王晓昕、蒋玉林、唐小晴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根据有关规定对每位监事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每位监事候选人均有563,706.5663万股赞成,占有效投票数的100%。
另外,李克章、窦庆勋已被推选为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4、通过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任期内的年度报酬总数额不超过人民币208万元,其中独立董事的年度报酬每人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第四届监事任期内的年度报酬总数额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其中独立监事的年度报酬每人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
563,706.5663万股赞成,占有效投票数的100%。
5、批准为本公司董事购买责任保险,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手续。
563,706.5663万股赞成,占有效投票数的100%。
6、批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563,706.5663万股赞成,占有效投票数的100%。
7、批准以下议案:
″审议批准本公司董事会提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审批部门的要求(如有)就章程修改作适当的文字修改及其它一切事宜。”
563,706.5663万股赞成,占有效投票数的100%。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邸晓峰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法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的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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