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3-10-24
证券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编号:临2003-01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马鞍山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与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矿石
购销协议》及《服务协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获委任为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成员,负责向独立股东
提供有关(1)矿石购销协议;及(2)服务协议的意见,有关该等协议的详情载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关联交易备查资料内。除非文
义另有所指,本意见所用词汇与该关联交易备查资料所定义者具相同涵义。
经考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称汇丰)的建议及推荐意见,以及汇
丰于达致该意见前曾考虑的主要因素及理由后,我们认为(1)矿石购销协议及(2)
服务协议乃符合本公司的利益,而其条款就独立股东的利益而言属公平合理。因
此,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独立股东投票赞成将会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以批准(1
)矿石购销协议及(2)服务协议的普通决议案。
独立董事
程绍秀、吴君年、施建军、陈旭升
2003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编号:临2003-01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3年10月23日在马钢宾馆召开董
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施建军先生委托程绍秀女士出
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顾建国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于2003年
12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2号马钢宾馆举行2003年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及批准《矿石购销协议》
2、审议及批准《服务协议》
三、会议出席对象
凡于2003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2003年11月11日(星期
二)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H股股东,均有权
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登记方法
1、A股股东须于2003年11月21日(星期五)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
司注册地址。其中国家股、法人股股东须将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并
送达公司;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还须将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一并送达公司。个人股股东须将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送达
公司;如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并送达
公司。
2、股东将登记所需文件送达公司的方式可以是:亲身前往、邮寄或传真的
方式之一。公司接到登记所需的文件后,将代为办理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登
记手续。
五、委托代理人
1、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有权以书面形式委托一位
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和投票。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
的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
其他授权文件须经公证。就A股股东而言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委
托书须在临时股东大会举行开始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方为有效。
3、委托超过一名股东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六、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8号
联系电话:86-555-2888158
传真:86-555-288728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