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3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天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6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22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通知,天业集团与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鲁信集团”)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天业集团拟向鲁信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
一、双方基本情况
1、天业集团
天业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2671844196;法定代表人:曾昭秦;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9年7月4日;住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1号创展中心;经营范围:房地产销售、租赁及信息咨询;对矿业、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及管线、金融业的投资。
(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资质证经营)。
2、鲁信集团
鲁信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3577367XA;法定代表人:汲斌昌;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02年1月31日;住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66号;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不含法律法规限制行业)及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的咨询),资产管理、托管经营,资本运营,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酒店管理,房屋出租,物业管理。
二、《股权转让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天业集团与受让方鲁信集团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转让意向的基本内容
转让方有意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有意受让该等标的股份。
2、股权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上述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支付方式,以转让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为准。
3、股权转让意向书的效力
(1)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生效
股权转让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股权转让意向书与未来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关系
股权转让意向书未尽事项,由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确定;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与股权转让意向书如有冲突之处,以正式《股份转让协议》为准,正式《股份转让协议》须经受让方上级主管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山东省国资委”)的批准。
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之原则,采取一切必要的行为以确保股权转让意向书之执行,及时履行各自相关审批程序,并避免采取任何与股权转让意向书条款不一致的行为,争取尽快在履行相关批准手续后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3)终止交易的情形
股权转让意向书生效之后,受让方不得无故终止交易,但以下情况除外:
1)转让方已同其它方签订标的股份或标的公司控制权的备忘录、意向书、转让协议;
2)标的公司出现重大法律风险,存在标的公司被追究无限连带等情形;
3)非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或标的股份转让无法完成的;
4)本次交易受到国家政策及其它不可抗力影响无法完成的。
4、标的股份登记过户后的安排
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后,转让方应当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股份过户手续以及天业股份董事会、监事会的改组工作。受让方承诺,在标的股份登记过户后,将继续履行转让方作为天业股份的控股股东所作出的承诺事项。
5、其他事项
受让方负责聘请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完成相应的程序和报批;股权转让意向书签订后,受让方有权安排相关机构或人员对天业股份、转让方及其他相关方进行尽职调查,转让方应及时、充分地配合尽职调查。双方应当协助天业股份进行相关的停复牌业务和信息披露业务。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转让前,天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曾昭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如本次股份转让最终实施完成,天业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鲁信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若本次交易最终完成,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目前签订的仅为意向性协议,本次股份转让需经山东省国资委的批准,最终交易金额及交易能否完成尚不确定,具体事宜尚需根据尽职调查结果作进一步协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