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济南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学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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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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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学立)

2023 年度,本人作为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忠实、勤勉、尽责的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

董学立:196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在山东大学、南京财经
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任教;现任江苏省法学会担保物权法研究中心主任、苏州大学特聘教授,
2019 年 3 月 29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召开董事 应出席董 出席次数 委托其他董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
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出席次数 大会情况

董学立 16 16 16 0 0 4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 16
次董事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并对所需的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及经营管理层了解和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 4 次股东大会,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在任期内历次会议均认真听取报告,审慎发表意见。


(二)在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召开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0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参加了所属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形,为董事会审议、决策重大事项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参加了上述会议,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现场考察、公司配合开展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未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未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年报工作现场沟通会、业绩说明会、现场办公等机会,对公司进行考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有关内容,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通过会谈、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配合,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建立和保持了良好畅通的沟通渠道,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董事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公司均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本人并提供足够的资料,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同时积极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各种协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本人听取了关于本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提前了解审计进展、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客观、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审核职能。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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