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久俊)
本人作为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久俊,曾任加拿大联邦政府国家研究院首席科学家,上海大学可持续能源研究院院长、教授。现任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福州大学材料学院院长、新能源材料与工程研究院院长、教授,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加拿大工程院院士,加拿大工程研究院院士,国际电化学学会会士,英国皇家化学会会士,国际电化学能源科学院创始人、主席兼总裁。兼任中国内燃机学会燃料电池发动机分会主任委员,中国有色金属学会新能源材料副主任委员。自 2022 年 5 月至今,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对报告期内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的履职,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会议、10 次董事会
会议、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股东大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当出席次数 3 10 0 2 1
实际出席次数 0 10 0 2 1
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非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现场活动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倾听广大投资者的声音,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接下来,本人将继续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 10 次,包括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至二十八次会议;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包括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至第二次会议;参加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包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参加电话会议 5 次,包括与公司高管交流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建议公司聚焦新能源细分领域,在发展光伏产业的同时,开拓海上风电、氢基能源等绿色能源项目,助力公司转型升级;参加投资者接待活动 2 次,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来访公司活动;参加公司现场考察 5 次,包括考察悦达新能源公司、悦达储能公司、悦达和碳公司以及根据公司安排参加 2023 年中欧海上新能源发展合作论坛并作演讲报告活动等。
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在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下,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内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询问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重要阶段,确保披露内容的完整、准确。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高度重视本人的工作,公司相关高管与
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并安排本人到公司现场调研、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并获取作出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有效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江苏悦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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